國生教育:項目可由建設單位自管
河南省住建廳下發通知,就“優化工程監理”公開征求意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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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自主選擇監理。鼓勵建設單位選擇業主方項目管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可不再另行委托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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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非必須監理項目實行自我管理。《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6號)中明確必須(含應當)實行監理范圍之外的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實行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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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承擔首要責任。實行自管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書面任命項目負責人,配備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技術和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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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建設單位自管模式的項目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可不再提供監理單位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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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項目試行建筑師團隊對施工質量安全進行指導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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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項目試行建筑師團隊對施工質量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
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監理資質的工程咨詢服務機構開展項目管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項目,在監理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可不再委托監理。